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违规行为处罚通报

Author:系统管理员Date:2021-11-15Views:10

       2021年11月08日,用户朱五林在使用ICP380设备时,未按照预约时间结束且未清洁腔体恢复设备状态,该行为主要违反了《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违规处罚条例(修订)》第20条【20.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未按照操作规定将仪器恢复至待机状态或初始状态】。根据条例规定,对朱五林用户处以停止洁净室使用权限1周的处罚,停权时间2021年11月13日08:00-2021年11月19日08:00;且扣除100分信用分。

       希望广大用户和中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大家共同为了更好地维护良好的实验室环境和秩序,以便为校内外用户提供更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而努力。

对于以上通报及中心运行管理如有任何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联系中心反馈。

意见反馈联络人:金老师     邮箱:jinsy@ustc.edu.cn     电话:63606519



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