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纳中心关于限期整改用户储物区的通知

Author:黄涛Date:2023-07-19Views:35

各位用户:

    中心一楼洁净室储物区经过两轮大清理后仍有用户违规将物品放置于储物箱外甚至将化学品存放在储物区,一系列不规范行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户正常实验。为给广大用户提供一个安全、洁净的实验环境,中心将督促未按规定使用储物箱的用户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9月15日,请各位获得储物箱使用权限的用户按照储物区使用规范整改,到期不符合规定的用户将被清理,多次不按规定使用的用户将取消使用权限。再次重申储物区使用规范:

1.用户须使用中心提供的贴有统一标签的统一样式储物箱存放物品;

2.申领储物箱需到综合办901办公室领取贴有打印标签的储物箱,自行带入洁净室放入用户存储区货架,存储区为公共使用区域,请自行保管物品,损坏或丢失与中心无关;

3.每人限领1个储物箱,有效期6个月,如需继续使用应在上一次到期前重新申请并获得新标签,期间中心给予1周的缓冲期,标签打印除节假日外全年开放;

4.储物箱可放置物品包括样品、无尘本、笔等实验所必需物品,禁止存放任何种类试剂、易燃、易爆或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物品;

5.严禁将物品置于箱外、存放违禁物品等不当使用行为;

6.不按要求使用储物箱导致安全事故由用户承担相应责任;

7.存储区货架上仅作放置储物箱使用,不得放置储物箱之外任何物品;

8.中心定期巡查,清理并收回不按规定使用的储物箱;

9.出现违规按《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违规处罚条例(修订)》处罚并通知导师;

10.用户不再使用储物箱应及时取走个人物品,撕除标签后归还至综合办公室。



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