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违规行为处罚通报

Author:黄涛Date:2024-05-08Views:10

2024年5月7日,用户宁震coral账号:Ning.zhen)在洁净室内两次违规,具体如下:

二号通风置未贴标签不明液体,在中心巡检拍摄违规行为后捡拾桌面标签张贴。以上行为主要违反了《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违规处罚条例(修订)》第9条【9. 使用或存放试剂时,未按照规定对化学品进行标签标识】。根据条例规定,对宁震作出停止洁净室使用权限1周,扣除信用分25分,同时通报批评并告知导师的处罚。

将未贴标签的烧杯及未知溶液通宵置于三号通风橱。以上行为主要违反了《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违规处罚条例(修订)》第9条、第10条【9. 使用或存放试剂时,未按照规定对化学品进行标签标识;10. 使用公共器皿(如烧杯、量筒、培养皿等)后,未及时清洗、归位;】。根据条例规定,对宁震作出停止洁净室使用权限2周,扣除信用分25分,同时通报批评并告知导师的处罚。

依据中心停权时间取最大值,信用分累加扣除的处罚原则,最终对宁震作出停止洁净室使用权限2周,扣除信用分50分,同时通报批评并告知导师的处罚,停权时间2024年5月9日00:00-2024年5月23日24:00。

希望广大用户和中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大家共同为了更好地维护良好的实验室环境和秩序,以便为校内外用户提供更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而努力。

对于以上通报及中心运行管理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联系中心反馈。

反馈邮箱:nanofab@ustc.edu.cn

微纳研究与制造中心

2024年5月8日